020-88888888
个/性/化/教/育/行/业/领/跑/者
2024/08/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主要行业:,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乔玉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朕,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或服务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晋臣,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工作由大华担任。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2023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中审众环和大华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4年8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8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7日《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23.34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43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2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85.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43.01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2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7.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7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8,7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14,019,245.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380,754.72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57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分别于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23)予以销户,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1月10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3”),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732)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资金使用完毕并已销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详情参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详情参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鉴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78809809)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结余利息收入951.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78809809)已销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人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详情参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不存在对闲置现金进行相关投资等现金管理。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阿拉丁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建设及其配套项目”、“高纯度科研试剂生产基地项目”及“张江生物试剂研发实验室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3月。具体如下: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详情参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除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追认的事项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苏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经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叶生物”)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的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交易发生额/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公司与源叶生物协商一致,就公司购买源叶生物51.00%股权事宜于2024年3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源叶生物纳入合并范围。前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6737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源叶生物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承租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源叶生物的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火星电竞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