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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0月16日至18日,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总工会联合举办为期3天的新《工会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吴祥云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的领导、专家亲自担任授课老师。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处)长、各市工会财务会计负责参加了培训。课上详细介绍了新《工会会计制度》颁发实施的背景、意义和贯彻实施以及新会计制度下的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等。
现行《工会会计制度》是2010年1月1日实施的。随着我国工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工会财务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持续推进,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现行制度未能将财政拨款和其他工会经费的使用做出明确区分,支出科目体系也未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衔接,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制难度较大,准确性有待提高等,已不能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截至目前,全国工会组织中99%以上均为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业务简单,多为基本的收支管理,多方呼吁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基层工会会计科目和报表,以适应基层工会实际情况,切实减轻基层会计人员负担。而县级以上工会业务相对复杂,兼具组织收入、平衡不同预算年度收支的职能,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要求,需要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补充和完善。为此,新《工会会计制度》对有关规定进行了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修订,突出工会工作特色,适应了新时期工会业务发展的需要,全面体现了近年来工会财务管理的改革成果,有效满足了财政部门和不同层级工会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需求。
新《工会会计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培训将为我省新《工会会计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有效促进各级工会组织统一核算标准,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提升管理水平。